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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银监罚字〔2011〕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1年1月,中行西安南郊支行与陕西省XX建设集团公司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经省分行审批,向陕西省XX建设集团公司发放固定资产贷款5000万元。该贷款审批及发放时,XX项目建设用地无批准文件。未能落实贷款前,项目已符合国家管理规定的要求,不符合《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二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1-11-08
    决定机关 陕西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冯乃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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