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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0601200320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君诚餐饮有限公司涉嫌招牌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未及时修复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3月01日19时50分,我局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君诚餐饮有限公司在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240号招牌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未及时修复,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03月03日17时30分之前自行修复整改。03月03日19时45分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当事人未进行修复。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0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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