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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6404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5月2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元南路600号实施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询问笔录》2.《现场检查笔录》3.《现场情况示意图》4.《证据照片(图片)登记表》5.《检测报告》6.《水费单据》。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2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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