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乌云毕力格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525251968****1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2525民初672号
    案号 (2021)内2525执29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日期 2021-06-2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内蒙古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乌云毕力格、格日勒图雅偿还原告本廉万兵本金及利息共计25000.00元,上述借款分五期于每月30日前给付,自2020年8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 二、原告廉万兵自愿放弃对被告宝花拉的诉讼请求。 三、被告乌云毕力格,格日勒图雅如对其中一期逾期,原告廉万兵有权对剩余借款全部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75.00元,由被告乌云毕力格、格日勒图雅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