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东处字(2008)第 59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将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情况在经营场所明示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