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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乐市监处字〔2020〕4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没收11袋南瓜子。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决定机关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绍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