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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乐市监处字〔2017〕5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3元;2、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7
    决定机关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绍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