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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区市监罚字〔201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许可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8
    决定机关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