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曲国土资罚【2017】 第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内容 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建设东辰华都小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之规定,对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国有土地2904.2平方米处予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合计罚款2904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7
    决定机关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