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曲开国土资监[201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用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盛景苑”非法占地总面积:0.0346公顷(346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0.0324公顷(324平方米),公路用地0.0022公顷(22平方米)。按10元/平方米罚款,小计:3460元;(2)对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域蓝苑”非法占地总面积:0.1144公顷(1144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0.0641公顷(641平方米),公路用地0.0502公顷(502平方米)。按处10元/平方米罚款,小计:11440元。以上两项罚款总额:14900元,大写:壹万肆仟玖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3 |
决定机关 | 开发区国土分局(政策法规科)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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