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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琼保监罚字〔201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上述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六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我局责令你公司改正,决定给予你公司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罚款汇缴到如下账户。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6-15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崔凤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