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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市监案处字〔2016〕第201602125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29
    决定机关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