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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自然资规罚字﹝2020﹞1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未申请验基础继续建设3#、6#、7#和8#楼,共4栋楼的行为,处每栋伍千元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2
    决定机关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