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鹏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怀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95647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邯市民一初字第00047号
    案号 (2018)冀0402执72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27
    发布日期 2018-10-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河北大禹物资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24638667元及利息8801807.23元; 2、被申请人河北裕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裕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裕泰化工有限公司、河北鹏达物流有限公司对借款17638667元及利息6079460.56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申请人邯郸裕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对借款7000000元及利息2722346.67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3435元、保全费5000元及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