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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天成管监管工商处字[2019] 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31
    决定机关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