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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督局市监四罚处字〔2019〕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