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5310055****662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307民初20236号 |
案号 | (2018)粤0307执1161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9-21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明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支付1、货款人民币14779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4779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从2013年10月3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7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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