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65310055****662W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307民初20236号
    案号 (2018)粤0307执1161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9-21
    发布日期 2019-08-0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明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支付1、货款人民币14779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4779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从2013年10月3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732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