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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90032****95XP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983民初3203号
    案号 (2019)冀0983执32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10-1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9210107.10元; 二、被告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140000元; 三、被告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全担保金24171.39元; 四、驳回原告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有给付内容的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到期将款交至黄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黄骅支行,账号:0408011209300062843)。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256元,由原告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7366元,被告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7389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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