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宽怀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38372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盱商初字第0428号
    案号 (2015)盱执字第008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07
    发布日期 2015-08-1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秀、朱广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借款本金1194535.15元及利息,其中2014年5月20日前的利息为7172.27元、2014年5月20日起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判决限定的付款之日。 二、被告江苏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对被告徐秀、朱广斌抵押在原告处的金源花苑1幢1022-1026、2022-2026、3022-3026号房屋在拍卖、变卖中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15615元,由被告徐秀、朱广斌、被告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