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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港北市监处字〔2020〕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6.64元;二、罚款人民币3615.9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3902.54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1
    决定机关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