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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铜自然资规罚字[202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83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柳泉镇西马村集体组织,非法占用的1432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2)没收在非法占用1608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16160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捌佰伍拾伍元整(计:23385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8
    决定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