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东综执罚决字〔2019〕第0026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改变绿地使用性质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上述行为已违反《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违法改变绿地使用性质。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议责令金华市现代房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上述的草坪恢复原貌,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3 |
决定机关 |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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