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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海市监案字[2018]第3-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特种设备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使用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2.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3
    决定机关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