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确定机场煤气炮驱鸟有效性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910191441.7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9372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2 |
申请公布号 | CN111693720A | 申请公布日 | 2020-09-22 |
分类号 | G01N33/74(2006.01)I;A01M29/16(2011.01)I | 分类 | 测量;测试; |
发明人 | 那顺得力格尔;邢璞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代芳 |
地址 | 010000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飞机场综合信息楼408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煤气炮驱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确定机场煤气炮驱鸟有效性的方法。本发明提供的方法,通过与现有技术中的行为观察法进行对比,可确定粪便的皮质酮水平可以作为鸟类响应噪声刺激的生理应激反应指标,并得到通过测定煤气炮噪声刺激前后的鸟类粪便皮质酮水平可以有效的确定在煤气炮的噪声条件对鸟类噪声刺激的有效性的结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