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3290076****771J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01民初4506号
    案号 (2021)云2901执18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7-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云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云南迅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154000元、逾期付款利息9856元,共计163856元,该款项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65540元,2020年2月20日前支付49150元,2020年3月20日前支付49166元。 二、如被告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的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自其逾期之日起,视为所有的未付款项履行期限均届满,原告云南迅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所有的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应支付的逾期付款利息按以下方式计算:自2018年6月3日起至质保金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4.8%计算。 三、案件受理费3577元,减半收取1789元,由被告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云南迅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预交,被告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该费用支付给原告云南迅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