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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台州市路桥正大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郏正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7725544
    执行依据文号 (2007)台仲裁字第258号裁决书
    案号 (2008)路执字第007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8-05-20
    发布日期 2014-08-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台州市路桥正大运输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人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因用户林渊违约而应承担的欠费250.30元,消费差额4608元,滞纳金614.24元,违约金10478.59元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1182元,上述款项合计17133.13元,于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本案仲裁受理费832元,处理费300元,公告费130元,总计人民币1262元,由被申请人台州市路桥正大运输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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