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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市环罚字[2020]55号(诸)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市建松石材有限公司涉嫌对暂不利用的工业固废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绍 兴 市 生 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1
    决定机关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