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亚太华影(成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05MA****BU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民终1779号 |
案号 | (2021)苏0509执477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0509民初9974号民事判决;二、亚太华影(成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范丝(苏州)文化娱乐传媒有限公司退票款378100元及逾期利息(以3781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11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1000元,保全费4120元,合计15120元,由亚太华影(成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000元,由亚太华影(成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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