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6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出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18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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