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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滨公(浦)行罚决字[2020]005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国美术学院国艺城市设计艺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中国美术学院国艺城市设计艺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具体时间不详)注册网站,并于2019年12月11日正式联通网络。2020年5月22日公安机关对该网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中国美术学院国艺城市设计艺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网站仍未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进行互联网备案登记,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3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浦沿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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