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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081701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7
    决定机关 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