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资规新罚字〔202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403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2403平方米;2.处非法占用的耕地(不含基本农田)每平方米15元,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平方米10元,非法占用的一般农用地(不含耕地)每平方米7.5元的罚款,计:422×15+21715×10+266×7.5=2254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决定机关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