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资规新罚字〔202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6617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6617平方米;2.处非法占用的耕地(不含基本农田)每平方米15元,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每平方米10元,非法占用的一般农用地(不含耕地)每平方米7.5元的罚款,计:4187.4×15+10383.3×10+2046.3×7.5=181991.2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5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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