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税茶山罚〔2021〕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增值税2009-04-01至2019-12-31 企业所得税2009-04-01至2019-12-31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009-04-01至2019-12-31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25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茶山税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