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灯眉夹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0520014907.X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8294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6-10-25 |
申请公布号 | CN2829445Y | 申请公布日 | 2006-10-25 |
分类号 | A45D44/00(2006.01);A61B17/30(2006.01) | 分类 |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
发明人 | 於明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宁波天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赛云 |
地址 | 315040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芙蓉路38弄22号商都大厦613室宁波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带灯眉夹,有两个一端连接的夹臂,两夹臂向前延伸的两夹头内侧是平面凸台,两夹臂之间设有与夹臂尾端连接的照明灯,照明灯的前、后壳体内设有由钮扣电池供电的LED发光二极管,控制通断电源的有按钮、按钮开关、线路板、弹簧I、弹簧II等共同组成电回路。本设计与公知技术相比,它自带照明灯,并巧妙地利用了眉夹两夹臂之间的空隙来设置照明灯,不增加眉夹的整体尺寸,使用很方便,可利用晚间随时进行化妆修饰,深受女性朋友的青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