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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新综执案字〔2020〕第20070306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捌万叁仟叁佰玖拾壹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8
    决定机关 无锡市新吴区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