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安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1H7YYR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7民初00658号
    案号 (2019)沪0117执31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29
    发布日期 2019-07-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上海星易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安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就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800号1幢二层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97平方米)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12月30日解除;   二、被告上海安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上海星易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000元(包括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的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的电费、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   三、如被告上海安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第二项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上海星易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000元,原告上海星易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上海安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外加付违约金20,000元;   四、原告上海星易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无需返还被告上海安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保证金188,259元;   五、原告上海星易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六、原告上海星易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安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再无其他争议。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