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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运政罚〔2021〕1224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2月25日8时20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苍松路与宝善路交叉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A999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浙BA9999普通客车驾驶员徐向友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车辆业户为宁波市中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道路客运。2021年2月25日当天,驾驶员徐向友驾驶浙BA9999普通客车,从波客运中心发车驶往舟山,被查时有八名乘客,包车合同显示这八名乘客不是包车合同里,均为散客,其中四名乘客收取运费每人人民币捌拾元整。因此,宁波市中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3
    决定机关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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