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1〕2720200018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未履行信息上传或及时更新的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7
    决定机关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