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省天仁种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6082479****214P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824民初1152号
    案号 (2021)赣0824执139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干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新干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日期 2021-12-0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曾二祥、范青春同意共同支付原告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代偿款500000元及利息1254.42元合计501254.42元,其中在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75000元,剩余426254.42元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原告对此表示同意; 二、被告范燕波同意对上述债务在167084元限度内向原告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三、被告江西省天仁种业有限公司同意对第一项债务在167084元限度内向原告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四、若被告曾二祥、范青春、范燕波、江西省天仁种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欠款,原告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就其尚欠所有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双方无其他异议; 六、本案受理费8812元,减半收取计4406元(原告已预交),被告曾二祥、范青春自愿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