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力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167784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湘0103民初1805号
    案号 (2017)湘0103执273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1-01
    发布日期 2018-01-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常州市赛欧地板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25050元; 二、限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常州市赛欧地板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3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 三、限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常州市赛欧地板有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0元; 四、驳回原告常州市赛欧地板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2700元,申请费4970元,由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