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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5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1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8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施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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