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6903475****3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琼9028民初1114号
    案号 (2021)琼9028执17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日期 2021-09-2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海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海南宏鑫石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海南新华联香水湾住宅项目一期公寓架空层文化石工程施工合同》于2020年8月26日解除;二、被告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南宏鑫石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32492.89元及利息(以132492.89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三、驳回原告海南宏鑫石材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规定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3044.24元,由被告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