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高新(滨)市管罚处字〔2019〕3351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规格型号为F2,等级为B级,商标为:云猫的电子锁(电子防盗锁);2、没收规格型号为F2,等级为B级,商标为:云猫的电子锁(电子防盗锁)叁把;3、没收违法所得621元;4、罚款人民币548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6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赵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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