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桂玉容交运罚〔2021〕0062B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广西容县通力三名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桂K-67332)大型客车不不按批准的站点经营客运,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一)2021年4月5日现场笔录1份;(二)2021年4月5日询问笔录1份;(三)2021年4月9日对广西容县通力三名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9
    决定机关 容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