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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南市监处〔2020〕51192220000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2
    决定机关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