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市环袍罚字〔2017〕16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龙凤植绒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绍兴龙凤植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5693960032法定代表人:葛小根地址:绍兴袍江海塘路以南1幢2楼2017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绍兴龙凤植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2号楼3楼车间有2台染纱机。我局于2017年9月12日立案调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12 |
决定机关 | 市环保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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