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运政罚〔2021〕00407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28日16时左右,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绍兴市久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宋家溇训练场地进行检查,发现场地内共有8辆未悬挂车牌的车辆连接外借电源,其中6辆车上共发现装了8台计时终端,在监管平台查询该8台计时终端5月28日有学时产生;共有11辆教练车未安装计时终端,在监管平台查询该11辆未安装计时终端的教练车5月28日有学时产生;在计时平台查询显示2辆教练车(车辆、教练员及学员信息为:浙D6981学/姜欣/马美兰、浙D6997学/茅青青/甘琴花)在该场地训练,但场地上未发现该2辆车,在监管平台上查询该2辆车5月28日有学时产生。6月3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孟永涛、俞建忠承办此案。2021年6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商倪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数据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绍兴市久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3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