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地税稽罚[2017]1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华睿控股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你公司2015年8月向浙江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营业部)收取“考察研讨费用”43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该“考察研讨费用”实为手续费收入,未并计营业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地方税费对你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地税缴纳情况的检查其他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公司偷逃税款行为处以相应税款50%的罚款,计11502.5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16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宗佩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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