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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香前城综行罚字【2021】20210810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市容主管部门批准,于2021年10月26日22时50分擅自在珠海市香洲区翠平街翠微旧村改造工地(广东蕉岭)进行夜间禁止进行生产环境噪音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2
    决定机关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